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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2013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来源:3773.考研 2013-4-9 12:42:18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山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复试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程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2、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运用所学知识及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
  3、诚信评判原则。要切实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

  三、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我校根据本专业计划的 1:1.2的比例确定该专业的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复试人数。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最低控制线
020204 金融学 346
030107 经济法学 363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45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66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359
03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50
120201 会计学 350
120401 行政管理 366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8
120404 社会保障 362
120502 情报学 375
125100 工商管理 171
125200 公共管理 163
125300 会计 192
025700 审计 180
其他专业 各专业国家一区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复试各环节具体安排与要求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在资格审查时注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在入学后查验。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1)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2)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不到证书编号的,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类别为委培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网上下载“山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后(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加盖公章。
  7、要求加试(同等学力人员、非财经类专业报考经济管理类、非法学报考法学专业的学术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登记本人信息,双学位为经济、管理、法学类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可以不予加试。
  8、第一志愿达线考生中有部分考生,教育部根据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网报学历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库比对后提示不符合要求,请这部分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书或者学信网上的学历在线验证码。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9、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10、凡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专业资格审查地点安排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遵纪守法。
  3、考查方式
  专业面试由至少3名评委组成。专业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时间10分钟。
  (三)英语口试
  英语口试满分50分。
  1、英语口试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
  2、英语口试小组由经贸外语学院教师组成。试题难易程度参照攻读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考试中关于听力和口语的要求,时间10分钟。
  (四) 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课程,根据招生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命题。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2、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的政治理论笔试满分为150分;专业实务笔试满分为100分。
  3、专业笔试时间与地点安排于4月11日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坞城校区育才楼一层公告栏查询。
  (五)加试
  同等学力、非财经类专业报考经济管理类学术学位及非法学报考法学学术学位的考生要求加试。
  1、加试科目为两门,难易程度按照本专业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时间与地点请在坞城校区育才楼一层公告栏查询。
  2、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说明
  以下条件的考生为同等学力考生:
  (1)国民教育序列专科(高职)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
  (3)2012年10月31日后获本科自考毕业证书的考生。
  3、同等学力、非财经类专业报考经济管理类学术学位及非法学报考法学学术学位的考生请于4月9日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申请加试,确认本人信息,或将加试申请传真至0351-7666904,否则不能录取。
  4、加试科目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六)专业面试与英语口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1、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同一时间交叉进行。
  2、各专业的专业面试地点由各学院安排,资格审查当天向考生公布。英语口试地点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坞城校区育才楼一层公告栏查询。
  (七)体检
  1、由校医院负责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考生体检表编号为复试编号。
  (八)复试工作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4月12日9:00--17:00 交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交纳复试费在育才楼一层会议室;资格审查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各学院
4月13日8:30--18:00 专业面试、英语口试 参见《专业面试、英语口试安排》
4月14日8:30--11:30 专业课及政治理论笔试 参见《笔试安排》
4月14日14:30--16:30 加试 参见《加试安排》
4月14日17:00--19:00 会计、审计及旅游管理实务笔试 参见《笔试安排》
4月 15日—17日 7:00--12:00 体检(空腹) 坞城校区校医院

   具体流程:
  1、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编号,考生复试编号是考生复试各环节使用的统一编号,请切记复试编号。
  2、4月12日考生携带所需材料前往专业资格审查组(地点请查询《专业资格审查安排》)领取本人复试巡回单,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坞城校区育才楼一层会议室交复试费。
  3、4月13日考生按照《专业面试、英语口试安排》到规定地点参加专业课面试和英语口试。专业面试与英语口试同一时间交叉进行。
  4、4月14日考生按照《专业课笔试安排》(在育才楼一层公告栏查询),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课笔试。
  5、4月14日需要加试的考生按照《专业课加试安排》(在育才楼一层公告栏查询),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6、4月14日下午19:00前完成以上全部环节的考生,将复试巡回单交回坞城校区育才楼一层会议室。未交回巡回单的考生视同自行放弃复试,责任自负。
  7、4月15日上午7:00前往坞城校区校医院体检(要求空腹),考生体检表编号为复试编号。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3、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比例折算形成总成绩。
  计算方法:
  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为标准单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合计形成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或300)×100×60% + 复试成绩/300(或400)×100×40%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必须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对象
  1、校内生源。达到国家一区复试线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和我校各专业调剂需求进行校内调剂,提交《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
  2、校外生源。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和我校各专业调剂需求进行网上提交调剂申请。为了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985”高校本科毕业报考“985”高校考生优先接受调剂,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复试合格,优先录取为公费计划生。
  (三)调剂专业
  1、我校有34个专业接收调剂申请,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020101 政治经济学 学术学位
020102 经济思想史 学术学位
020103 经济史 学术学位
020104 西方经济学 学术学位
020105 世界经济 学术学位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学术学位
020201 国民经济学 学术学位
020202 区域经济学 学术学位
020203 财政学 学术学位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学术学位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学术学位
020207 劳动经济学 学术学位
027000 统计学 学术学位
020209 数量经济学 学术学位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学术学位
030105 民商法学 学术学位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学术学位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学术学位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120202 企业管理 学术学位
120203 旅游管理 学术学位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学术学位
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 学术学位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学术学位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025300 税务 专业学位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025600 资产评估 专业学位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085239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085240 物流工程 专业学位
12540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2、“985”高校本科毕业报考“985”高校考生除可在以上34个专业申请调剂外,在达到我校复试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还可以申请调剂以下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020204 金融学 学术学位
030107 经济法学 学术学位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学术学位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学术学位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学术学位
03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学术学位
120201 会计学 学术学位
120401 行政管理 学术学位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学术学位
120404 社会保障 学术学位
120502 情报学 学术学位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审计硕士(025700)四个专业不接受调剂。
  (四)调剂流程
  1、根据国家线达线情况,按本专业计划的1:1.2比例的需求确定调剂名额,调满为止。
  2、各专业调剂组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考生,本专业或一级学科下的相近专业的考生优先考虑。
  3、符合条件的校外调剂考生从4月3日开始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相关调剂信息。
  4、校内调剂的考生在4月3日—6日向研招办提交《校内调剂申请表》,并确认本人信息。《校内调剂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xcdyjs_yzb@163.com。
  5、校外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要在24小时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七、预录取
  (一)预录取
  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实行综合排名,按照实际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录满为止。预录取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专业面试(不含英语口试)、加试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有作弊、违规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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